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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宽恕我

第12章 宽恕我 (第1/2页)
  
  凌晨。
  
  哥谭。
  
  高楼大厦之下是贫民区。
  
  这片棚户区是连警察都不会单独巡逻的地方。
  
  铁皮屋顶像癞痢头上的疤,东一块西一块地拼在一起,中间夹着晾衣绳、废弃的床垫、不知道谁家的破沙发,沙发面上有一摊深褐色的污渍,不像是咖啡。
  
 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混合了霉味、馊饭、廉价香烟和某种甜腻的、像什么东西正在悄悄腐烂的味道。
  
  陈默在最高的废弃水塔顶上蹲下来。
  
  水塔的铁架子锈得只剩骨架,风从骨架中间穿过去,发出一种像吹瓶口似的呜咽声。
  
  他解开第一袋钱。
  
  百元美钞,整整齐齐,泛着油墨香。
  
  在哥谭的棚户区,这种味道比面包香,比女人香,比任何东西都香。
  
  因为它能买来所有那些。
  
  陈默没有一口气把整袋倒下去。
  
  他抓出一把,像撒鱼食一样,手腕一抖。
  
  钞票散成一片绿色的雪,往西边飘。
  
  又抓一把,往东边撒。
  
  再一把,往北边。
  
  他爬下水塔,沿着棚户区的铁皮屋顶慢慢移动,每走几步就从袋子里抓出一把,均匀地、沉默地撒下去。
  
  下面是众生。
  
  最东边的角落里,一个流浪汉蜷在铁皮棚和砖墙的夹缝里。
  
  他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,是穿得太久了,久到布料本身的颜色被磨掉了,只剩下纤维本身的灰白。
  
  他旁边生着一小堆火,烧的是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碎木板和旧报纸。
  
  火苗很小,将灭不灭,在风里缩成一团。
  
  他眼神涣散,瞳孔大得像两口枯井。刚吸完,针管还扔在脚边,针头上沾着一滴血珠,已经干了,变成暗红色。
  
  他整个人靠在墙上,姿势松垮得像一具被人随手搭在那儿的布娃娃。
  
  嘴角挂着一丝笑,那种什么都不用想了的、脑子被漂白剂洗过一遍的,空白的笑。
  
  一张绿色的纸片从天上飘下来,飘过他的眼前。
  
  他的视线跟了那张纸片一会儿,像是花了很长时间才确认这东西是真实存在的。
  
  然后他伸出手,用两根手指捏住钞票边缘,举到眼前,对着火光看。
  
  纸币被火舌舔了一下,边缘迅速卷曲,从绿色变成褐色,再从褐色变成黑色。
  
  火苗顺着边缘往上爬,像一条细细的、亮红色的蛇。
  
  他笑了。
  
  笑得很轻,像看见了什么只有他能看见的东西。
  
  幻觉嘛,他见多了。
  
  有一次他看见自己的血管从手臂上长出来,长成一根藤蔓,缠住路灯杆,把他整个人吊在半空中。还有一次他看见下水道里爬出一只浑身长满眼睛的猫,每一只眼睛都在流泪,流的是汽油,然后那只猫自己把自己点着了。
  
  所以他很习惯。
  
  他把那张正在燃烧的百元美钞卷了卷,动作很慢,很仔细,像在卷一根手工雪茄。然后随手扔进火堆里。
  
  火苗猛地蹿了一下。
  
  绿色的钞票在火焰里迅速卷成一团,油墨在高温下发出细微的滋滋声。
  
  纸张从边缘开始碳化,百元大钞上富兰克林的脸先是皱了,然后黑了,然后碎了。
  
  旁边两米外,另一个流浪汉正靠在墙上,裹着一件从垃圾箱里翻出来的破羽绒服。
  
  羽绒服从肩膀处裂开一道口子,灰色的填充物翻出来,像一道化脓的伤口。他本来在打盹,被火苗那一下异常的蹿高惊醒了。睁开眼,瞳孔里映出那团正在火焰中心迅速消失的绿色。
  
  他愣了一秒。然后眼珠子猛地瞪大,大到几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。
  
  “我操!那他妈是钱!”
  
  他像一条被人踩了尾巴的狗一样从地上弹起来,扑向火堆。
  
  手直接伸进去,手指抓住那团正在燃烧的纸片的边缘。火舌舔过他的手背,汗毛瞬间卷曲焦黑,皮肤从白变红,从红变成一种半透明的、底下渗出组织液的惨白。
  
  他感觉不到疼。他捏着那团灰烬的边缘把它从火堆里捞出来。钞票已经烧掉了三分之二,剩下的部分还在冒火星。他用另一只手去拍,火星烫进掌心,掌心的皮肤和纸灰粘在一起。
  
  火灭了。
  
  他捏着那团东西,举到眼前。那是一团黑色的、边缘卷曲的、还保留着钞票大致形状的灰烬。
  
  手指轻轻一碰,黑色的部分就碎了,变成粉末从他指缝间簌簌往下掉。
  
  掉在泥水里,浮在表面上,像一层极薄的、随时会被风吹散的煤渣。
  
  他的手背上,被烫过的地方已经鼓起了水泡,透明的,里面是淡黄色的组织液,边缘泛着一圈不健康的红。
  
  他没有看自己的手。他看着那团灰烬,看了很久。然后他把手在裤腿上蹭了蹭,灰烬和烫脱的皮肤碎屑一起黏在裤子上。
  
  他靠回墙上,闭上眼睛,像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  
  那个吸大了的流浪汉还靠在旁边,脸上挂着那丝空白的笑。
  
  火堆继续烧,碎木板在火焰里噼啪作响。他不记得刚才烧掉的是什么。明天也不会记得。后天,他可能连今天自己在哪里都记不住。
  
  这挺好的。
  
  在这片地方,记忆力是一种奢侈品。记得越清楚,活得越痛苦。
  
  另一个方向,便利店对面的巷子里。
  
  一个男人蹲在墙根底下。
  
  他身上的衬衫袖口磨破了,领口也磨毛了,但还能看出曾经是件体面的衣服。牛
  
  津纺,浅蓝色,左胸口有一个被撕掉的品牌标签留下的针孔痕迹。
  
  他蹲在那儿,膝盖顶着胸口,手插在口袋里。
  
  右边口袋里是一根从工地上捡来的钢管,大概四十厘米长,一端被锯断过,断口参差不齐,带着铁锈。
  
  他攥着它,手心全是汗。
  
  汗和铁锈混在一起,变成一种酸涩的、像舔电池的味道。他盯着便利店的门。自动门,玻璃的,上面贴着“本店概不赊账”的打印纸,纸边已经卷起来了。
  
  他在算。
  
  进去,拿面包,拿水,拿任何能往嘴里塞的东西。
  
  柜台后面那个店员他认识,上周他还拥有一副体面工作信用不是还没破产的时候,每天路过都会跟对方点头。
  
  对方也跟他点头。
  
  两个人谁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,但每天点两次头,早晚各一次。
  
  他觉得这大概算是认识。
  
  现在他要进去抢这个认识的人。店员会按柜台下面的报警器。警察多久会来?
  
  不会来。
  
  这片区域的警察不会为便利店抢劫案出警。
  
  但店员自己有枪。收银台下面那把霰弹枪,他见过。上次有个流浪汉在门口闹事,店员把枪往柜台上一放,什么都没说,流浪汉就走了。
  
  所以他要抢在店员摸到那把枪之前。用钢管。砸在对方摸枪的那只手上。然后拿了东西就跑。跑不掉就拼命。
  
  拼命而已。
  
  他的命又不值钱。
  
  一张百元美钞飘下来,落在他脚边的泥水里。
  
  他低头看着那张钱。
  
  富兰克林的脸朝上,半边浸在泥水里,泥水沿着纸币的边缘慢慢洇开,绿色的油墨变成一种脏兮兮的墨绿色。
  
  他看着那张脸。看了很久。久到旁边的路灯闪了三下。
  
  他松开了兜里的钢管。
  
  手指一根一根地张开,钢管滑下去,硌在大腿侧面。
  
  他弯腰,把钞票从泥水里捡起来。泥水顺着纸币边缘往下滴,滴在他磨破的袖口上。他用拇指擦了擦富兰克林脸上的泥,没擦干净,泥渍嵌进了纸张的纤维里。
  
  他把钞票举到眼前,对着路灯看。水印在那里。安全线在那里。
  
  真的。
  
  他把钞票折了一下,塞进衬衫口袋里,贴着胸口的位置。
  
  然后他站起来,膝盖嘎巴响了一声。他走进便利店。自动门开了,门铃发出一声短促的电子音。
  
  柜台后面的店员抬起头,那个每天跟他点两次头的人。
  
  男人走到货架前,拿了一袋切片面包,一瓶矿泉水。
  
  最便宜的。他走到收银台,从衬衫口袋里掏出那张钞票,放在台面上。钞票是湿的,沾着泥,贴在台面上,边缘微微卷起。店员低头看着那张钞票,又抬头看着男人的脸。看了几秒。然后他打开收银机,找零。
  
  硬币,几张皱巴巴的一元钞。他把零钱和面包矿泉水一起推到男人面前。
  
  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。男人拿起东西,走出便利店。他坐在巷口的水泥墩上,撕开面包包装,取出一片。面包边有点干,在嘴里嚼着,像嚼一张纸。
  
  他嚼得很慢。不是因为不饿,反而是因为饿太久了,胃已经缩成了拳头大小,吃太快会吐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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